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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科技部网站4月4日消息,为规范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科技活动的科技伦理审查工作,强化科技伦理风险防控,促进负责任创新,科技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从事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科技活动的单位,研究内容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设立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其他有伦理审查需求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建立伦理高风险科技活动的清单制度,对可能产生较大伦理风险挑战的新兴科技活动实施清单管理。清单以适当形式公开发布,并根据情况动态调整。开展纳入清单管理的科技活动,应通过本单位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初步审查后,报请所在地方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专家复核。
其中,开展以下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审查:
需要开展专家复核的科技活动清单: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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