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
资风险的情况下,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地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
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不会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
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干胜道、蔡美峰、侯水平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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